国家税务总局唐
县税务局公告
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唐县税务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唐县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唐县税务局于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唐县国家税务局、唐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工作职责,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唐县国家税务局、唐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唐县税务局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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