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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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场、超市和相关经营者:

为维护全县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等商品价格稳定,防止乱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保持生活必须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稳定,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不得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经营者销售居民生活必需品及与疫情相关的商品、药品等,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知之日起,相关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我局将进行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经提醒告知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价格投诉举报

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4月3日

本文来源: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闻-

投稿邮箱:txrmt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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