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两位民事检察官与双方当事人及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刘某保与刘某良土地争议纠纷民事监督案经检察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刘某保激动地说:“焦检察官、菅助理,虽然我出了钱,但这钱我出了踏实,出的高兴!”一起历经三级法院、历时五年诉讼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重大上访隐患得以排除。而这只是该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巧用和解机制、弥补裂痕息诉止争的一个缩影。
刘某保与刘某良都是唐县某镇某村村民,原本沾亲带故,关系和睦。刘某良一家十几年前搬到曲阳定居后,把自家承包地交予刘某保耕种,但就承包地是转租还是转让双方都没说明,后续土地利益由谁享有也未说清,这为日后土地争议埋下了隐患。
年,北京一家公司与唐县当地政府达成协议,通过开发土地发展当地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受到农民普遍欢迎。刘某良交予刘某保耕种的承包地也纳入了开发范围,但两人却犯了愁,因为没签正式的土地流转协议,双方都想领补偿款,又互不退让,就打起了官司。从年刘某良向曲阳县法院起诉刘某保归还土地开始,双方从曲阳打到唐县,从基层打到高法。虽然刘某良最后赢了官司,但因承包地四至不明,双方承包地混杂,导致法院执行难度极大。官司打成了双输,亲戚打成了仇人,不仅补偿款领不到,两人还都成了当地的重大信访隐患。
年,刘某保经人咨询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对三级法院十余本卷宗细致审查,全面了解案情后认识到,简单抗诉后启动再审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办案检察官一行驱车三个多小时到当地镇政府、村集体了解情况,思考利用民事检察和解机制,以调解的手段真正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唐县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向办案检察官客观地介绍了当时、当地以及涉案当事人的真实情况,愿意尽最大努力协助调解。有了好的目标还需要准确把握双方的真实想法,通过前期多次电话沟通和数次与当事人单独面谈,办案检察官慢慢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
刘某良虽然赢了官司,但这不是他的目的,对于刘某良来说,他已举家定居曲阳,唐县留下的承包地他根本无法耕种,他就是想分得部分补偿款来改善生活,并不是真的要收回承包地。
而刘某保也是一肚子委屈,自觉有理却输了官司,认为当年两家说定的事儿,怎能反悔?刘某保多年来在土地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他明确向办案人员表示坚决不同意归还承包地。
有鉴于此,办案检察官利用双方各有所求的心理,拟定调解方案,决定在补偿款上做文章。通过协调镇政府、村集体,让双方认识到只要就土地归属和补偿款分配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就都能领到补偿款。双方认真考虑后,对按比例分配补偿款都表示了接受。有了初步共识,双方对分配比例又产生了争执,一个漫天要价、一个就地还钱。办案检察官认识到,无谓的争执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加深矛盾,于是决定背对背分开调解。焦检察官负责刘某保一方,菅助理负责刘某良一方,先谈利害、再谈收益、后谈人情,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当场撤回监督申请,当地村委会作为协议履行的监督方也在协议上签了字,一场持续5年的土地争议纠纷终于彻底解决。
“法”与“情”相融,“理”与“利”相济。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的民事检察官,有着浓厚的群众情、赤诚的检察心,面对复杂的案情不是简单的法条说教,而是换位思考、以心交心,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不可替代作用,尽责的同时着力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用一份真心和十分努力,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民事检察新的、更大的贡献。菅子超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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