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建院有史以来第一起涉外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对越南人T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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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犯罪嫌疑人T,女,越南人,年3月19日于山东省聊城市同我国公民张某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年1月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T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唐县人侯某,后以夫妻名义与侯某一同生活。T丈夫张某在了解该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T被公安机关抓获。
受理此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办案人严格按照办理涉外刑事案件要求,及时向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请示汇报,依照法律规定报送市院备案,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向市院及其他院有过办理涉外案件经验的同事沟通学习。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翻译人员,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核实案件相关情况,并将相关文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唐县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送达,保障了程序的合法性。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