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窨井盖安全治

小井盖,大民生,做好窨井盖设施管理工作就是守护好群众“脚下安全”。年5月,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县域内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的多处井盖出现损坏、松动等现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本溪市城市道路地下检查井管理规定》确定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履职,加强对县域内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的地下检查井的监督管理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部门及时与多个设置井盖相关单位沟通联系,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县区内部分损坏井盖已经进行修复或更换。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溪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积极推动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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