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岗位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重点是大龄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在唐县县城区域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人员: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人员:指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中,女性35-40周岁、男性45-50周岁人员。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家庭成员:指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而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一名成员。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一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六)去产能企业减员人员:指被去产能企业裁员并解除劳动合同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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