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日前联合印发《全面排查整治违法开采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决定自4月15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全面排查整治违法开采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在这样的高压形势下,随着矿产资源价格不断上涨,仍有一些企业看似披着合法的外衣,实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顾生态环境大局,露天作业、野蛮开采、简单粗暴、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目无法纪、顶风作案。
近日,群众对河北省易县风云景石材开采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几个疑问:
(一)长期露天作业中未采取湿法作业导致粉尘污染严重;盘山路路面未硬化导致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等不规范问题是否符合《环评法》、《排污许可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是否存在超范围采矿现象?
(三)固体废物碎石等擅自倾倒大面积压占破坏林草资源问题,是否破坏生态自然风貌?
(四)该企业运输大型石材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限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五)河西村河边石材存放场地,路面未硬化扬尘四处飘散,占用土地的性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五峰寨西侧山体自然风貌遭破坏?
(五峰寨位于易县西部的黄沙口村附近,因山上有五峰故得名。属太行山脉,东西走向,中峰向南突出为主峰,海拔.7米,为易州第六名山!)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牢牢把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整体系统观,实行整体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能手软,应及时制止,还老百姓一个绿色家园!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天蓝”、“地绿”、“水静”的自然优美生存环境。
如果该企业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损坏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开展综合治理并进行严厉打击。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刑事追诉+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破坏矿产资源犯罪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应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民事公益诉讼,并赔偿因非法采矿造成的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予以恢复。参与破坏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
建议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对利益输送、玩忽职守、履职不力、参与保护伞势力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立案查处,一查到底。
原标题:保定市易县风云景石材开采有限公司企业涉污严重,目无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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