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文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干字〔〕号文件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任命:
赵文锋同志任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郭英同志任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孙晓函、刘雪松同志任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武卫东同志的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彪同志的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年5月27日
薛宏霞任赤城县代县长
据赤城融媒消息,5月26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赵红革、尚宏伟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职务的请求。会议以投票表决形式,一致通过,决定任命薛宏霞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丁宗珍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家庄
赞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年5月25日赞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封立新同志为赞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黄福成同志为赞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保定
孟辉任唐县代县长
据唐县好声音消息,5月25日,唐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接受尤志敬同志辞去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刘炎同志辞去县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张继勇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徐文科同志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孟辉同志为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任命吕建军同志为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为唐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任命付亚辉同志为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为唐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任命张向前同志为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大伟任易县代县长
据易县发布消息,5月28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锐辞去易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张士宏辞去易县人民法院院长以及免去易县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何建刚辞去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免去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和表决方式任命:杨大伟任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时鹏任易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廖刚任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王占祥任阜平县代县长
据阜平发布消息,5月28日上午,阜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任命王占祥同志为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安熠辉任高碑店市代市长
据高碑店融媒消息,5月28日,高碑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接受邱强同志辞去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安熠辉同志为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决定免去张鹏同志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决定任命米周良同志为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唐山
张婷婷任开平区代区长
据唐山开平消息,5月28日上午,开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张婷婷同志为开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任命陈勇同志为开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左军同志为开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任命张世新同志为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邢台
临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01号
临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贾志强代理临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年5月28日
邢台市南和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邢台市南和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年5月29日通过:决定张守锋为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任命李明达为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代理院长,侯瑞玲为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人大常委会
年5月29日
尚小云任襄都区代区长
据邢台襄都人大消息,5月30日上午,襄都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接受李秀娟同志辞去襄都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姚振忠同志辞去襄都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李现民同志辞去襄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会议投票表决通过范卫清同志为襄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命、赵丽杰同志为襄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任命。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会议决定尚小云同志为襄都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范卫清同志为襄都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赵丽杰同志为襄都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承德
兴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号
兴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年5月26日通过,决定接受焦军同志的辞职请求,同意焦军辞去兴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兴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三号
兴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尚晓辉同志为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辛国勇任双滦区代区长
据双滦印象消息,5月26日,双滦区召开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任命辛国勇同志为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王建平同志为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赵国强同志为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秦皇岛
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经年5月28日,卢龙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于忠林为卢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袁宇为卢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廊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永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年5月27日表决通过了县人大主任会议提交的干部任职提案,现公告如下:
决定任命:
黄运然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会议同意接受张兵同志关于辞去永清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其永清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请下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年5月27日
市委、县委关于黄万民等同志的任职决定
经市委研究决定:
黄万民同志任固安县委副书记;
提名张淼同志任固安县政府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吴洪涛、靳志强、孟凡成、高伟英、刘涛同志任固安县委委员、常委;
杨喆同志任固安县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提名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提名陈晓炜、张超同志任固安县政府副县长;
姜波同志任京南·固安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处级);
王超同志任京南·固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副处级)。
经县委研究决定:
张淼同志任固安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吴洪涛同志任固安县委统战部部长;
靳志强同志任固安县委组织部部长;
孟凡成同志任固安县委政法委书记;
高伟英同志任固安县委宣传部部长;
刘涛同志任固安县委办公室主任;
郭茂、顾光辉同志任固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陈晓炜、岳英华、张超同志任固安县政府党组成员;
王继东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
衡水
故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故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邢亚超为故城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现予公告。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李冬任武强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
据武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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