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悠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412/6163171.html
近日,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众上当受骗及财产损失,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商品房购买发出购房风险提示。
1、“世纪阳光”项目位于行唐县龙州大街北侧,玉城中学对过,未获取任何建设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极大的购房风险。
2、“庄头小学南侧开发项目”项目位于行唐县庄头小学南侧,未获取任何建设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极大的购房风险。
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屋存在什么样的风险,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商品房也在风险提示中称:
1、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为无效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购房人难以维权。
2、无法按约定交房。审批手续不全即进行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极易出现延期交房、设计变更等现象,个别项目因严重违规甚至会无法建成。
3、一房多卖。因未取得预售许可,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无法备案,可能出现开发企业将一套房屋出售给多名购房户以谋取不法利益的现象。
4、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因缺少必需的审批证件,所购房屋今后难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难以自由转让、抵押质押、增值变现。
5、资金灭失风险。开发企业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股权债权纠纷等情况导致项目烂尾,购房人资金难以追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拒不听从劝阻,购买无手续房屋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燕都融媒体记者任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