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各餐饮服务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用餐管理
、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的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暂不举办大型生日宴、婚宴、亲朋聚餐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性餐饮活动,禁止举办或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已接受预定的一律延期举办。
2、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好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现体温及验码异常的立即上报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3、在各餐饮服务单位大厅就餐的人员必须落实隔座、隔桌就餐要求,单桌就餐不得超过0人。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执行餐饮具消毒制度,实行“文明餐桌”,设置公勺公筷,切实切断“口口相传”途径。
2、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定时对就餐场所、电梯间等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3、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
4、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从严从重查处。
5、各餐饮单位未达到《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标准,不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如有违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广大消费者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进行举报。
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市场监管组
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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