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历史郧阳藩镇时代存在超200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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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忠富

明清时期的郧阳三镇,与现在的武汉三镇概念完全不同,不是武昌、汉口和汉阳那样三个相对独立又连为一体同时存在的三个镇,而是在同一地点按先后顺序设置的、三个性质和级别都不相同的省级或副省级建制,分别是由明跨清的藩镇、清初的协镇、自清中期至清末的总镇。镇的古今之义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至于许多人一看见“镇”字就联想到了县以下的乡镇。古代人没有乡镇的概念,在古人眼里,“镇”是“雄”和“重”二义的结合,只有重地才会设“镇”,只要一听说某地为“镇”,人们就知道那里一定非同小可,要么驻有封疆大吏,要么驻有手握重兵的股肱重臣。清朝时,全国共设有83个总镇,其中陆镇70个,水镇13个,总共统辖着全国18个省的63万绿营兵力。

(一)

郧阳藩镇设立于明成化十二年(年),裁撤于清康熙十九年(年),总共就任了位巡抚,存在了年。

郧阳藩镇的概念是本文首次提出。关于这一段历史,已经被现当代郧阳人给忘了,忘了的原因大约是清末至民国的战乱时间太长给闹腾的。直到前些年,有一个郧阳籍的冷遇春老先生在读《明史》和《明实录》时偶尔发现了这个“秘密”,并通过研究之后出版了《郧阳抚治两百年》一书,这段历史才又重见天日。

然而,此前的研究者们都没有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一个时期的郧阳行政建制名称是什么?以至于人们都误以为当时的那个郧阳行政建制名称叫“抚治”。但很显然这是不对的,因为中华五千年以来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任何一个称“抚治”的行政建制。

《郧台志》编纂于明万历时期,记录了从自明成化十二年到万历十八年(年)共年84任巡抚治理郧阳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史实。这里的“台”是一种尊称,在古代只有称三公或宰相时才为“台”,意为职位显要,所以才有“台阁之臣”的说法。到汉代,人们称中央各部的尚书为台省。自元代始,又把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地方一级行政区称“行省”,行省的最高长官为平章政事,称“行台”。

《郧台志》中提及建制为“镇”的地方比比皆是。

值得注意的是,在清后期所编纂的所有《郧阳府志》和《郧县志》中,都有一张《郧阳城池图》,上面标有一处“总镇署”的衙门,被现在的许多人理解为是一个相当于现在城关镇之类的小衙门,并以此类推,说当时的郧阳城里驻有抚治、府、县、镇四级官府。这真有点让人啼笑皆非,因为这些人至少犯了两点错误:一是他们不知道,明清时期的中国,在省与府之间还有一个道级官府,那时郧阳城里的确驻有四级官府,可依序应该是郧阳藩镇、下荆南道、郧阳府和郧县;二是他们不知道,这个“总镇署”可不是城关镇,而是设自嘉庆八年止于清末的一个正省级的军事机构——郧阳总镇,入住的可是正二品武官。

不过,我们也不能把这个“总镇署”当作是藩镇时期的巡抚衙门。那么巡抚衙门是哪儿?是《郧阳城池图》中的那个位于小南门之内的“试院”,在藩镇时期称“都察院”,也称“抚院”,还称“抚台衙门”“行台衙门”等。这后三种叫法还好理解,可巡抚衙门为什么叫都察院啊?这是因为天下总督和巡抚均出自于朝廷里的都察院。

(二)

也有人把当时设在郧阳的湖广行都司误以为就是当时郧阳的最高衙门,所以他们动辄就称“成化十二年在郧阳设湖广行都司,开始了长达余年郧阳抚治历史”。持这种观点的人,是进入到了另外一个误区,错在把藩镇和行都司混为一谈了。

藩镇是行政建制,重在治理地方,安抚民众,在《郧台志略序》里,有“政以治民,志以志政”的话,可见当时的藩镇是行政机构,而不是军事机构。然而行都司则不同,只是一个军事衙门,重在守卫地方、保护官民安全而已。

《明史》、《明实录》和《郧台志》都记载得很清楚,郧阳藩镇的辖地在成化年间为“九道七府十一州六十县”,到万历时只剩“九道五府八州五十三县”。

七府为:郧阳府、襄阳府、荆州府、德安府、南阳府、汉中府、西安府(商州部分)。

明成化时的十一州六十一县中:

郧阳府所属的郧县、房县、竹山、上津、竹溪、郧西、白河七县。

襄阳府所属的襄阳、宜城、南漳、枣阳、谷城、光化、均州七州县。

明成化十三年(年),白河县脱离郧阳府改属兴安州管辖,郧阳府减为六县,汉中府增为十七州县。弘治十一年(年)分房县增加保康县,郧阳府仍为七县。不久,商州脱离西安府独立为直辖州(府级州)。嘉靖十年(年),因安陆(钟祥)是嘉靖皇帝家乡的原因,于是从荆州府割出安陆州(钟祥)、荆门州、当阳、潜江、沔阳另立承天府,郧阳藩镇增为八府。嘉靖十八年,承天府脱离郧阳藩镇,由此再为七府。隆庆四年(年),德安府脱离郧阳藩镇,此后的辖属为“九道六府八州五十三县”。

郧阳行都司之所以称“湖广行都司”,是因为它是从湖广都司中剥离出来的军事机构,所以其所有防区都是从原湖广都司里分出来的。明代时,全国只有13个省,所以当时一个省的面积很大,如湖广省就包括了今天的湖北、湖南及江西的部分地区。当时,正式省份里的军事机构称“都司”,如果在某个省里增加一个与都司相同级别的军事机构就称“行都司”。都司和行都司是平行的,不存在隶属关系,都是由皇帝亲自委任正二品武官去担任“都指挥使”。

(三)

也有人认为,郧阳藩镇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地方政权,而是一个以军代政的军政府。

我国历史上是有过不少军政合一的军政府,如几乎历朝历代都在边疆设有的“边镇”,以及宋元时期在内地关键地方设置的相当于县级政权的“军”,比如在郧阳周边就设立有“武当军”、“光化军”等。

郧阳藩镇与“九边之镇”最大的不同是:“九边之镇”都设在北部边疆,不是大漠就是草原,地盘大而人口少,除了军队就是为数不多的游动牧民,固定居民少得可怜,但为了国家的安定更需要大量的军队驻守,因此以军队代管地方就成为一种必然。然而,郧阳藩镇设在内地,境内人口众多,土地肥沃,几乎没有游牧人口,所以设立正常地方政府对人民进行治理就显得非常重要,而军政府是无法完成这一任务的。

当然,看郧阳藩镇是不是标准的地方政权,还得要看其配套机构是不是按照省级地方政权标准设置的。

首先,看一个明代省级机构是不是标准的地方政权,有没有巡抚当然是一个必要条件,但决不是唯一条件。

比如有人把郧阳藩镇抚治,与明成化之前的“荆襄抚治”相提并论。这从前因后果延续性的关系上来说,似乎也有一点道理,但由此得出的结论却是荒谬的。郧阳藩镇之前的荆襄抚治虽然也是由朝廷派遣大臣来处理流民问题,但所管理的范围只涉及南阳、襄阳(包括郧阳)两府,而且不仅其“抚治”行为只是出动大量军队驱赶流民回原籍,却从来就没有建立起一个真正的地方行政政权。所以我们在考察郧阳藩镇是不是一个省级地方政权时,除了要看有没有大臣驻地外,更要看在大臣之下设没有设立“三司”衙门,这对定性是不是一个正常的地方政权很重要。

第二,郧阳藩镇时期设有郧阳布政司,其衙门在大南门与小南门之间,都察院的东侧,隔着一条察院巷与都察院并排,俗称为“西分司”,所谓“分司”就指的是布政分司。不过,郧阳布政司与其他正式省份里的布政司在形式上的确有所不同:在正式省份的布政司里,均设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之下是若干参政和参议,还让部分参政、参议到下面去兼任分守道;而郧阳布政司的官员均是从三省派来兼职的,级别均为参政或参议。

第三,郧阳藩镇时期不仅设有按察司,还有一个叫“大理公署”的监察御史衙门。监察御史衙门在布政司东侧并紧挨着布政司,之所以又被称为“大理公署”,是因为首任郧阳监察御史吴道宏是以大理寺少卿的身份任郧阳监察御史的。同巡抚一样,监察御史也是朝廷都察院所派往地方的官员,级别仅次于副都御使,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纲纪等事务。

(四)

明成化皇帝为什么要在郧阳设藩镇?这就不得不从郧阳的地理位置和当时的局势谈起。

郧阳位于汉江中游,而且是汉江中游地区唯一的一个较大城市。在三千里汉江上,古代较大的城市只有5个,郧阳居中,下游有襄阳和汉口,上游有安康和汉中。

郧阳,是汉江中游最大的码头,也是汉江上的一道重要咽喉,不仅能时刻把握汉江的脉搏,还时刻记录着中华民族东西南北四方交流的频率与幅度。境内的堵河和丹江等这些汉江的支流,所起的作用一点也不亚于汉江,同样承担着中华民族南北文化交流的大任。堵河,是北方文明与南方巴蜀文明联接的一条重要纽带,其源头与三峡的大宁河同源,两水口只有一岭之隔。丹江,是江南文明与中原文明和关中文明联接的一条重要纽带,与洛河最近的距离不足百里。郧阳,就处在这样一个中华命脉的心脏点位上,所以地位非同小可,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曾经存在过的统一政权都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呵护的地方。

封禁郧阳的政策在明初得到过很好的落实。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策的不当,导致国内的各种矛盾越来越激化,郧阳就成为了矛盾冲突的集中爆发点。

当时,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的农民在逃亡时均会选择郧阳这个地方。原因很简单,因为只有郧阳才有数之不尽的闲置土地;只有郧阳才是广袤无垠、人迹罕见且能与官府展开周旋的地方;只有郧阳才没有官府追着自己收取税赋;只有郧阳在官府追税时才有地域可以躲藏。开始时,朝廷展开过一次次针对流民的驱赶押离行动,然而面对连绵的秦巴峻岭和莽莽的南山老林,这样的驱押行动往往收效甚微。渐渐地,郧阳一带就成为了全国流民集聚的福地。资料显示,到天顺年间时,郧阳及其周边就已经集聚了几百万流民,这对于一个只有几千万总人口的大明王朝来说,已经是一个很骇人听闻的庞大数字了。

因此,大量流民进入郧阳就让明廷感觉到了巨大的威胁。因为他们深知:如果郧阳稳,则江山才稳;如果郧阳不宁,则整个国家就会动荡。且不说这些流民中有没有混入亡命之徒会举兵控制汉江运道,单就大批农民脱离户籍逃亡给国家财税带来的大量流失来说,就已经让朝廷吃不消了。因此,朝廷就一次次地增加兵力清理流民,而流民们则利用深山密林来躲避官军的搜索。

自此,郧阳一带的匪盗屡禁屡起,历史上称之为“荆襄之乱”,因为当时的郧阳还是一个郧县,属湖广省下荆南道襄阳府均州管辖。但是,因为当时的祸乱主要发生在郧县、上津、房县、竹山、均县、谷城、南漳及陕西的平利、白河等周边,所以后来又有人把这里的动乱称之为“郧阳之乱”。

天顺八年(年)十一月,朝廷升工部员外郎刘子钟为湖广布政司左参议,专司镇抚荆襄流民,由此拉开了由专门的封疆大吏抚治汉江流域的序幕。但在当时,所谓“抚”只不过是派兵抓捕流民,然后把他们遣押回原籍;所谓的“治”,就是派兵镇压那些聚集山林拒不接受遣送的流民。

成化十二年,郧阳一带的流民又开始蠢蠢欲动,一场战乱眼看再起。五月,朝廷紧急指派左副都御史原杰前往郧阳进行抚治。

原杰,字子英,山西阳城人,正统十年(年)进士,曾授广西、顺天巡按御史、江西按察使、山东左布政使,于成化二年(年)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后被召回朝廷任户部左侍郎,当时有奸劣之徒掠夺百姓开垦的黄河滩地献给王府邀赏,原杰闻讯后向皇帝请求禁止,遂被改任左副都御史主理都察院事。因此,当成化十二年国家出现危难之际,皇帝和众大臣均想到了原杰,要他到郧阳化解危机。当时,原杰和一批大臣都建议皇帝应该对郧阳流民实行怀柔政策,在当地增设官府让他们就地附籍(上户口),同时减轻他们的税赋。原杰到郧阳为首任巡抚,旋即解决了困扰朝廷多年的流民问题。第二年他以功晋升为右都御史,担任兵部尚书。但令人惋惜的是,由于在郧阳过于劳累,他竟然在赴任途中猝死于南阳,终年61岁。成化帝在见到原杰的讣奏后很悲伤,下诏赠其为太子太保衔,谥襄敏。当时,郧阳、襄阳、南阳、商州、汉中民众闻噩耗后如丧考妣,纷纷捐资立祠堂祀拜之。

原杰在郧阳的劳累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他一到郧阳,就会同湖广、河南、陕西、四川四省的巡按一起深入山区,一面向流民宣传朝廷的德政,一面调研对流民屡抚屡乱的原因,考虑怎样尽快疏导流民即将爆发的情绪,一面考察如何重新设置州县。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原杰向皇帝上奏了《处置流民疏》:“奈何荆襄僻在一隅,相离本布政司水路动经月余。所辖一州十县内,均州、竹山县、谷城县、南漳县、房县、郧县、上津等县俱在万山之中。贼盗啸聚之处,相离襄阳远则十日,近不下五六日,一旦有事,若待走报湖广三司议调官军,鲜克济事。”建议:“必须就近添设司、府分管卫、县,位高望重且知利害所系,较之所、县百倍有益。”并请求:“竹山县地名尹店、郧县南门铺、洵阳县白石河、商县丰阳镇、南阳南召保、唐县桐柏镇、房县马良坪、宜阳县穆册赵保村、汝阳县杨埠,俱系长山大谷,密傍江河,各离县远,非独藏贼巢穴抑亦禁捕不前,俱合添设县治并巡检司等。”

这次,朝廷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通过了原杰的方案,批准:一、在郧阳设府、卫,固定其兵力和防御范围;二、设行都司,便于就近指挥;三、设立郧阳藩镇,划湖广、河南、陕西三省周边地带归郧阳藩镇统辖。自此,汉江流域正式进入郧阳藩镇时代。原杰在正式任郧阳巡抚后,立即亲自在郧阳城内规划并督建郧阳府、湖广行都司、郧阳卫、郧阳巡抚(都察院)及各自的属员衙门。(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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